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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万元救助金 解了事故伤者燃眉之急

近日,临沂市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主动提供帮助,成功帮一名交通事故伤者申请到9万元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。

2020年11月16日5时30分许,兰山区李官镇三官庄村刘某増驾驶电动三轮车,在罗庄区罗六路与龙潭路交汇北200米处时,与步行的莒南县文疃镇魏家柳沟村魏某文相撞,造成魏某文特重型颅脑损伤、原发性脑干损伤、双侧额叶脑挫裂伤、脑水肿、脑疝、颅骨骨折、面颅骨折。事故发生后,魏某文被送往临沂市罗庄区人民医院抢救。

由于魏某文伤情危重,事故勘察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了案情,大队积极协调罗庄区人民医院通过“绿色通道”机制对魏某文先行抢救。由于抢救及时,手术非常顺利,非常成功,魏某文转危为安。

但是14万元的手术费用,让魏某文及其家属一筹莫展。魏某文上有年事已高的父母,父亲还是个残疫人,下有两个孩子,一个上高中,一个刚刚七岁,家庭负担很重。夫妻俩除了务农外,靠干点个体经营补贴家用,去年受疫情影响,生意非常不好。出了事故,让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境雪上加霜。肇事方车辆仅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,有限的保费对于十几万元的手术费无异于杯水车薪。

罗庄交警大队大队班子了解到这些情况,很替魏某文一家着急,安排分管领导牵头,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在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的同时,利用好法规政策,帮助魏某文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。

经过大队的积极协调和不懈努力,近日,魏某文申请的9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已拨付到位,魏某文一家终于松了一口气。(李毅)